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----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

发布时间:[2020-7-3 8:32:3]    浏览量:737次

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----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

泰山崇远 7月3日


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

----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


尊敬的家长朋友:

您好!为加强养犬管理,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,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,积极落实2020年4月7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《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》,现倡议各位家长及社会共同参与,规范管理,文明养犬。

犬是人类普遍喜欢的小动物,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和陪伴,然而不规范养犬带来的系列问题一直是社会管理的难点,特别是以往发生的大型犬类伤人事件,其伤害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。全市规范管理,文明养犬,主要受益者是孩子们。

在学校,我们从老师做起,积极宣传养犬知识,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,通过生动活泼的宣教形式,让广大未成年人了解养犬知识和管理规范,懂得自救自护常识。

在家庭,我们倡议广大家长朋友,从我做起,树立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的观念,与孩子共同了解养犬知识,遵守管理规范,人人文明养犬,让犬类始终与人和谐共处。

为确保我区养犬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请您积极支持配合,自觉做到以下几点:

1、不在居民区楼道、绿地等公共区域养犬;

2、不得放任、驱使犬只恐吓、伤害他人;

3、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,采取措施予以制止;

4、携犬出户,应当使用不超过一点五米的牵引带牵领;

5、主动避让路人,尤其是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妇女和儿童;

6、即时清除犬粪;

7、携犬乘坐电梯或者到其他人员密集场所,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,不得危及他人安全;

8、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,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。

9、不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。携带犬只乘坐客运出租车的,需征得驾驶员的同意。

10、不携带犬只进入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图书馆、商场、体育场馆、候车室、封闭式公园、景点景区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以及设有禁入标志的其他公共场所。

11、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排查、登记、办证、上牌等管理工作。

12、教育未成年人不要对流浪犬喂食,避免发生安全类事故发生。流浪犬由公安机关组织捉捕并送交犬收容所。

尊敬的家长朋友,孩子的健康成长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来营造、共同来维护,文明养犬需要大家集思广议,共同努力。